各市(州)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拉动消费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7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
索引号: | 发文字号: | 青财建字〔2015〕2201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25日 |
各市(州)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减少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拉动消费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7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6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