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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主粮作物农业保险由“保基本” 向“保成本”转变
——省财政厅3部门实施农业保险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
省财政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省主粮生产的风险保障,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省产粮大县全面实施农业保险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有效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服务保障粮食安全。
农业保险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为每亩700元和800元,按“保本微利”原则厘定保险费率为8%,由中央、省级、县级财政对保费给予90%的财政补贴,农户个人仅需承担10%,小麦、玉米个人承担保费每亩仅5.6元和6.4元,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是我省首个农业保险完全成本保险品种,标志着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始由“保基本”向“保成本”转变。实施范围覆盖全省全部10个产粮大县,涉及湟中区、大通县、平安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门源县、贵南县、德令哈市、都兰县。保险责任涵盖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同时,为满足农户差异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原小麦、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产品。
近年来,省财政厅结合省情实际,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按照年均增长20%以上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不断推动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快速推进,中央财政补贴险种除我省未种植品种外已全部实施,适合我省农牧业发展需求的地方特色品种有序开展,陆续提高牦牛、藏系羊、主粮作物等品种保障水平,目前已涵盖种、养、林三大类19个主要品种,在全省各县(区)实现全覆盖。2023年保费规模约13.3亿元,省级财政给予补贴4.6亿元,为全省农牧业生产提供600亿元以上的风险保障,匹配全省农牧业发展布局和环境气候条件的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体系基本建立,在促进全省农业稳定发展方面积极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