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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青海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纳入中央支持范围
更新时间:2023-06-27 17:31
来源: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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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财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申报的“青海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在经过公开答辩、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等竞争性评审环节后,最终成功入选中央“十四五”期间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支持范围,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这是我省继“十三五”实施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以来,第二次获得国家该类专项资金支持。
该项目立足湟水流域与青藏高原和黄河流域“山同脉、水同源、气相通”的自然生态格局,围绕水源涵养国家主导生态功能定位,结合湟水流域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条件,将项目区划分为河源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支流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干流区生态廊道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治理3个修复单元,共布局3大类15个子项目,涉及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北州3个市(州)12个县(区),总面积约16165平方公里,治理修复规模约157768.37平方公顷,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计划总投资约55.15亿元。
该项目的实施是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向全域的拓展,特别是向人口密集区的延伸,是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祁连山山水试点项目的有益补充和有机衔接,充分体现了生态修复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更有利于从维护青藏高原生态安全的尺度上构建形成共治共保格局,共同支撑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格局的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