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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视频)会议
2023年3月10日,青海省财政厅组织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财政局局长、分管财会监督工作副局长、科室负责人,省级预算单位财务处(室)负责人,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共560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说明和学习,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财政局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冯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冯志刚厅长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清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必须牢牢把握持续深化严肃财经纪律的重大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违法乱纪、经济犯罪行为,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有效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必须构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长效机制,将财会监督贯穿财经领域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必须落实落细财会监督制度机制,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发挥好财会监督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探头”职责,切实有力有效地管好“钱袋子”、理好“账本子”,筑牢财经纪律防线,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治出成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认清我省财会监督面临的形势。一些地区、部门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重大要求还不够彻底,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和严肃财经纪律要求上还存在差距,主要存在预算管理基础薄弱,项目资金管理随意,财务管理把关不严,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甚至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加强财会监督,面临着繁重的困难挑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从财政专项治理和部门源头治理上形成“安全防线”。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好财会监督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从四个方面抓牢抓实。一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二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三要紧盯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治理;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结合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意见》通知精神,将此次会议精神向党委政府及党组进行汇报,及早筹划工作;二是作好传达学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拿出具体举措,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强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强化财会监督职责落实,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主动谋划创新监督思路、拓展监督领域、应用监督成果,严肃财经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
主会场1
主会场2全景
各市(州)、县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