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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青海财政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青海财政支持民生实事系列报道之医疗卫生篇

更新时间:2021-04-29 11:28 来源:厅社会保障处 浏览次数: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健康青海建设目标,立足省情,主动作为,始终坚持兼顾供需、下沉基层、突出重点、预防先行的理念,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健全投入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持续加大保障力度,财政事权责任更加清晰。“十三五”时期,全省财政卫生健康累计支出690.2亿元,年均增幅13.7%,比同期全省财政支出增幅高出6.8个百分点。其中: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支出172.1亿元,较2016年增加69亿元,增长67%,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9%。在保持总量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出台青海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了省与市(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度加强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同时,通过项目优化整合,扩大市(州)县政府资金分配使用自主权。
      ——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持方向更加鲜明。一方面,根据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定位,逐步理顺政府投入与医院自身发展的关系,在合理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经费的基础上,将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缺口补助方式转变为支持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年度项目计划,重点支持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项目,推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达156.3亿元,年均增长13.9%,财政补助收入占公立医院总支出比重由2016年的25.76%提高到39.32%。另一方面,按照“强基层”的要求,积极引导资金和资源向基层下沉,支持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引导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下沉,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向市(州)、县级安排的医疗卫生投入由82.9亿元增加到112.1亿元,年均增长7.8%,占全省医疗卫生总投入的65.2%。
      ——逐步完善政策措施,资金效益更加规范高效。协同相关部门连续调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020年的79元,服务项目在国家31类的基础上增加了3类。制定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将村医报酬待遇补助从1万元/年提高到1.5万元/年,支持稳定基层医疗服务队伍。通过财政补助,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人均130元的免费体检服务。在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加强预算管理,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和提前下达等措施,提高医疗卫生资金年初到位率,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工作进度。强化绩效管理,将所有的医疗卫生项目进行全面绩效管理,加大重点项目绩效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卫生健康领域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能力建设机制,财政投入成效逐步显现。以满足区域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403个、床位达4.12万张,分别较2016年增加119个、0.66万张。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到82%、90%和98%。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十三五”时期,共支持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6个、省县共建特色专科140个,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实施农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紧缺人才培训和万民医师支援农村工程等项目,累计培养培训各级各类卫生专业人员13.57万人次,逐步补足医药卫生人员需求。大力发展中藏医药事业,支持推进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项目,“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对中藏医药的投入达2.8亿元,年均增长32.4%。
      ——支持构建公卫体系,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制定落实患者救治、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物资设备采购、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经费保障政策,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率先在全国出台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简化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流程,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累计下达抗疫特别国债、公共卫生等补助资金33.57亿元,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支持地方病、包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疫情流行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加强各级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备、人才培养等,推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P2+核酸检测实验室从疫情初期的2家增加到112家,日检测量达到171.9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