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信息动态
- >>
- 工作动态
支持生态环保建设 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青海财政支持民生实事系列报道之(九)生态环保篇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立足“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省情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一优两高”强省战略,以“五个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好筑牢青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源于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是生态环保财政资金投入创历史新高。“十三五”期间,紧抓国家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研究找准我省特殊省情和实际困难,加强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争取中央各类生态环保类资金645.94亿元,较“十二五”增长87%。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生态优先”,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074.08亿元,比“十二五”增长474.28亿元,增幅79%,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是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入保障有力。“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共计安排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497.84亿元,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46%,启动实施保护中华水塔行动,重点支持了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综合环境整治、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等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重点项目带动大保护、大治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通过一系列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祁连山生态屏障有效筑牢、“中华水塔”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向好,三江源头重现千湖美景,源头活水持续保持清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三是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机制稳定有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城镇污染防治,“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25.17亿元,支持西宁、海东等地区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环境空气监测、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西宁南川河水生态文明建设、玛沁格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流域生态修复项目,有效解决了影响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黄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投入,较“十二五”期间投入增长近3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2%,地表水国控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水体比例100%,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四是保障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取得新成绩。围绕国家公园示范省战略决策,重点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设园和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44亿元,三江源、祁连山地区生态系统性、完整性、联通性全面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提升,生态功能不断增强,“中华水塔”更加坚固丰沛,最严格的管控制度和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等生态治理机制日益完善,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绿色发展、和谐稳定“四位一体”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
五是推动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更加有力。“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75亿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及生态保护资金142.08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增长50%。国土绿化成效显著,支持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7.5%。湿地保护成效走在前列,湿地保护率达 64.3%。启动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等国际重要湿地保护工程,建成国家湿地公园 19 处,省级湿地公园 1 处;草原生态功能显著改善,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累计封育草原 1113 万公顷,改良退化草地 2533 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到 57.2%。防沙治沙深入开展,沙漠化土地治理 32.26 万公顷,重点沙区实现了“沙逼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资源保护全面强化,全省 496.1万公顷国家级公益林,367.82 万公顷的天然林全部得到有效管护,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形成了资源越管越多、越管越好的良好态势。
六是生态补偿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补助标准,2017年至2020年累计下达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经费48904万元,促进了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相结合。同时,将全省符合条件的4.9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纳尽纳为生态管护员,近18万贫困人口因此受益。此外,全省约有4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到了生态补偿政策,仅生态补偿金一项平均占贫困家庭年收入的14%左右,生态补偿政策对全省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