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文件
青财企字〔2017〕1917号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青海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
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单位及企业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确保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月度快报信息的真实、及时、完整,充分发挥企业财务信息的重要作用,我们制定了《青海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考评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考
评办法
2017年11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
青海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青海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
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确保企业财务报表信息资料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充分发挥企业财务信息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是指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收集、分析和报告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行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由省财政统一组织,各市州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和企业集团公司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本集团(公司)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 考核范围为各市、州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及企业集团公司。考核实行分项计核、权重加总、按分值择优的方法。
第二章 企业财务信息报送
第四条 企业财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一)省财政每年度对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布置。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和落实本地区、本系统、本集团(公司)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
(二)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财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分工、职责到位,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格式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单位要确定纳入企业财务信息汇总范围的各类企业法人户数名单,建立逐级审核责任制,确保所收集和汇总的企业财务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企业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保证无信息严重失真及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并对其所报送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强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管理。
(二)高度重视,确保上报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审核力度,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信息质量。
(四)强化数据分析工作,发挥企业财务信息作用。
第六条 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编报范围。
(三)按时上报,确保企业月度快报的时效性。
(四)加强审核,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加强企业月度快报信息的分析工作,发挥企业财务信息作用。
第三章 企业财务信息考核
第七条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按考核内容分项设定分值,按分值确定考核结果。
第八条 企业财务会计决算考核评分标准:
(一)工作的组织落实(15分)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财务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报表工作规范(10分)。
2、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的布置培训、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及分析等各项工作组织严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数据资料全面真实,不重不漏(5分)。
(二)上报数据资料的时效性、完整性(20分)
1、上报资料的及时性(10分)。各单位汇总或合并数据及基层单位分户数据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录入、审核、汇总、上报。每迟报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
2、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送资料齐全、完整,装订整齐(10分)。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汇总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决算工作总结(省级企业集团和单位还应提交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集团公司汇总(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印章。汇总和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决算工作总结电子文档。资料不全的酌情减分;报表资料未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的扣2分。
(三)报表数据资料质量(20分)
1、本年度汇编户数与上年度进行核对,无漏报,重报现象,户数增减变动原因说明清楚,并且单位报表封面信息资料填列正确,与报表内容相匹配(10分)。如出现错误的,出错一处扣 2分,最多扣10分。
2、报表按统一要求填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表内表间钩稽关系必须正确、数据衔接合理,书面报表数据与计算机数据一致(10分)。对年初数增减变化情况及对报表内“其他”项包含内容进行核实,并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一起重点说明。未予说明或说明不清的,酌情减分。对报表指标填列错误的,出错一处扣2分;表内表间勾稽关系不符的,一处扣1分;报表与计算机数据不一致的,一处扣1分。
(四)报表文字材料(40分)
1、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20分)。严格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布置通知中财务情况说明书格式,结合本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重大事项、存在问题、风险管控、相关建议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结。分析内容不全,达不到要求或分析报告过于简单的要酌情减分。
2、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总结(20分)。认真总结本地区、本系统、本集团(公司)规范决算工作程序、提高决算汇编工作质量的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整改措施进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不全面或过于简单的酌情减分。
(五)工作强度(5分)。按照各地区、企业集团的单位户数比重计算分值。
第九条 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考核评分标准:
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依据各单位每月上报的数据和分析资料进行评分,年底统一按每月分值的平均数择优评比考核。
(一)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组织落实情况(10分)。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组织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报送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编报范围(20分)。在开展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中,应将所属各行业的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编报范围,确保编报行业和企业户数不重不漏。加大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应纳入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范围的非国有企业,及时纳入编报范围,做到应报尽报。按上述要求,户数保持不变不加分,增长5户(含5户)以内加5分,6-10户(含10户)以内加10分,11户以上加20分;减少5户以内扣5分,减少10户以内扣10分。如企业因破产、关闭、重组等重大事项导致快报编报户数发生减少等变动情况,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单位应及时向省财政厅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按时上报,确保快报数据资料的时效性(20分)。按照规定时间务必按时上报数据和分析材料。不按时上报的每迟报一天,扣2分。
(四)加强审核,保证数据资料的全面完整和准确(20分)。按照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全面完整的填制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数据,并加强审核工作,填报指标完整、数据全面,表内钩稽关系正确,本月与上月数据相互衔接,务必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如出现差错的每出现一处,扣2分。
(五)加强企业财务快报的分析工作,提高财务快报的使用性(20分)。每月报送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工作强度(10分)。按照各地区、企业集团的单位户数比重计算分值。
第四章 企业财务信息工作表彰
第十条 按上述考核标准对考核对象分别进行综合打分,依据评分结果,评选出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对评选出的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质量差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全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企业财务快报考核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分年度实施。具体工作由厅企业处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