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处置方式确保资产处置提质增效
更新日期:2020/10/28
来源:厅资产管理处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公路局深入基层对全省公路系统公路段及养护中心的待报废设备进行现场处置。根据《青海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督导办法(试行)》和《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通过对省公路系统公路段及养护中心的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等240台大型设备和平板夯、切割机、发电机等123件小型设备的取得日期、品牌型号、账面价值、评定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并邀请10家回收公司以现场竞价方式对已达到报废年限或设备老化已无法修复使用的设备进行公开处置,残值收入470,100.00元足额上缴国库,确保处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此次资产处置保证了疫情期间资产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在有效降低服务对象资产报废工作运行成本,方便基层、服务基层的同时,提高了资产处置收益,有效杜绝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