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报废资产处置力度 增加财政资产处置收益
更新日期:2020/10/28
来源:厅资产管理处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增加财政收入,按照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近期,省财政厅资产处根据《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2018〕2254号)相关规定,对全省公路系统固定资产再次进行了清查和盘点,清查出已超过报废年限且无修复利用价值的待报废车辆286辆,装载机、挖掘机、平板夯、切割机等大小型设备183台/件,需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在省财政厅和省公路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邀请了在全省范围内有资质的车辆解体公司和回收公司共计19家单位,对该批待报废资产进行集中公开现场竞价处置。同时,对省公路局已拆除的钢便桥构件结构变形且无修复利用价值的钢构件也进行了公开竞价处置。此次资产处置收益共计294.74万元,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资产盘活力度,积极协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待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努力提高资产处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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